关于征求《淮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我市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确保完成“十四五”期间空气质量既定约束性目标的基础上,要力争进一步改善。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9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基本消除。全市“十四五”期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排5885吨、1578吨。
新闻中心
我市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确保完成“十四五”期间空气质量既定约束性目标的基础上,要力争进一步改善。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9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基本消除。全市“十四五”期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排5885吨、157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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