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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分类:华东地区 政策中心 江苏 617 0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省以下(不含省)政府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核事故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等,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执行。

标签:大气环境污染环境污染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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