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办法 2024/01/24 分类:政策中心 西南地区 贵州 377 0 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办法 政策提要: 环境空气质量应急监测在常规监测基础上,根据空气质量管控需要,适当增加监测指标和频次。 常规监测以自动监测站监测为主,没有自动监测站的应当开展人工监测。应急监测通过移动走航监测、便携监测或其他方式开展。 标签:在线监测大气环境监测扬尘监测 上一篇: 《成都市促进绿色低碳重点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及示范推广管理办法》 下一篇: 2024年全省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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