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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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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

对此前明确的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烧碱、纯碱、电石、乙烯、对二甲苯、黄磷、合成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等 25 个领域,原则上应在 2025 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对本次增加的乙二醇,尿素,钛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子午线轮胎,工业硅,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等 11 个领域,原则上应在 2026 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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