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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含附件)

分类:北京 华北地区 政策中心 758 0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要求,巩固提升本市生态环境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是要全面落实责任。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准确把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形势、新要求,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创新工作方法,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要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依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要严格督察考核。不断强化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部分区、市有关部门开展例行督察;分区域、分领域开展日常督察;对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力的典型案件,视情开展专项督察。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加强年度行动计划工作任务统筹落实,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一:应对气候变化2022年行动计划

附件二:大气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

附件三:水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

附件四:土壤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

附件五:生态保护2022年行动计划

附件六:各区生态环境保护2022年有关指标及重点任务计划

 

 

标签:COD土壤污染在线监测堆场扬尘大气污染大气环境水污染环境保护空气质量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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