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4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28号)要求,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项目,促进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省生态环境厅同意,现将江西省2024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发布如下。
新闻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28号)要求,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项目,促进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省生态环境厅同意,现将江西省2024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发布如下。
您好!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