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3年6月)》

分类:华东地区 安徽 政策中心 440 0

《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3年6月)》

列入《名录》的地块应依法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对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名录》。

标签:土壤土壤污染 上一篇: 下一篇:

您好!请登录

点击取消回复
    展开更多
    在线咨询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