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到 2025 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 19 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保持为0;全市“十四五”期间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 2020 年分别减排 1180 吨、793 吨。
新闻中心
到 2025 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 19 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保持为0;全市“十四五”期间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 2020 年分别减排 1180 吨、793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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