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办法所称“市高质量发展项目”是指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省、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标准和要求,经市发展改革委按程序组织筛选和发文公布的项目。对入选市高质量发展项目的,相同条件下优先申报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
新闻中心
本办法所称“市高质量发展项目”是指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省、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标准和要求,经市发展改革委按程序组织筛选和发文公布的项目。对入选市高质量发展项目的,相同条件下优先申报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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