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2024/05/17 分类:华北地区 山西 政策中心 349 0 长治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山西省长治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502.9万元,目标通过建设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完善各县(区)大气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全面提升精细化管控能力,为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标签:环境监测空气资金 上一篇: 珠海市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设施更新工作方案 下一篇: 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4年度抽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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