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围绕典型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农产品产地、辽河流域、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和石化、化工、印染、医药等重点行业,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到2025年,基本清我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基本形成新污染物调査、监测、查、评估能力,完成一批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环境治理试点,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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