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到 2023 年底,贺州市中心城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 95.8%,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 27.9 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率 0.00%。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改善,三县两区参照执行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VOCs、NOx减排年度目标另行分解下达。
新闻中心
到 2023 年底,贺州市中心城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 95.8%,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 27.9 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率 0.00%。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改善,三县两区参照执行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VOCs、NOx减排年度目标另行分解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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