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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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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建设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推动酒泉地区向特大型基地迈进,打造金(昌)张(掖)武(威)千万千瓦级风光电基地,全力推动陇东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在兰州、定西、甘南等地发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
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加强移动源监管能力建设,规范运行黑烟车抓拍系统,推动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建设。
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推动兰州市、武威市培育一批清洁运输企业。继续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兰州市城市新增公交车全部实行新能源化并加快推进城区现有公共燃气车辆尾气治理,其他市(州)新增公交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省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60%。
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建立完善用车大户清单,到2025年,在用柴油货车抽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兰州市要在西固热电、兰州热电、范坪电厂、榆钢公司、兰石化、兰铝公司等6家重点企业率先开展重型货车门禁系统建设。依托黑烟车抓拍系统对车辆冒黑烟上路行驶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快维修站建设,积极开展超标车维修治理,强化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管执法。
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污染深度治理。兰州市、嘉峪关市要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底前完成兰鑫钢铁改造任务,2025年底前完成酒钢和榆钢改造任务。有序推动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有色冶炼行业深度治理,以白银公司和金川公司为重点,加快实施环集系统升级改造。推动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市(州)政府所在地力争在2024年底前完成改造,各县(市、区)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鼓励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地区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推动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合理布局,依法依规审批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督促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加强部门联动,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督促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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