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
加快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2024年底前完成95%的整治任务,验收销号比例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重点支流、重点湖泊水库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级清单入河排污口整治和其他流域范围内入河排污口排查。
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到90%以上,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县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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