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冶金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
2025年底前全省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力争80%以上钢铁产能达到A级环保绩效水平、40%以上钢铁及铜冶炼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底前,推进武汉、襄阳、黄石、荆州、鄂州、咸宁等地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全省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进武钢有限、大冶特殊钢、鄂城钢铁、大冶有色等钢铁、铜冶炼企业开展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设备自动化智能化运行、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确保长期稳定达标。全面推动冶金企业环保绩效创A工程,力争到2025年底80%以上钢铁产能达到A级环保绩效水平。
上一篇: 宿迁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下一篇: 鹤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
您好!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