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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分类:政策中心 西北地区 陕西 464 0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印发《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3—2030年)》,规划目标。“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2023年,渭南市PM2.5浓度不超过47微克每立方米;2025年PM2.5浓度不超过42微克每立方米。渭南市环境空气质量较“十三五”末有所改善。“十五五”期间(2026—2030年):2027年,PM2.5浓度不超过39微克每立方米;2030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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