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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促进绿色生态发展若干措施

分类:华南地区 广东 政策中心 315 0

深圳市光明区促进绿色生态发展若干措施

《光明区促进绿色生态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强化环境安全管理等四大类共12项具体措施,包括:(一)推进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升级。(二)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三)提升“小废水”监管水平。(四)推进环境安全标准化建设。(五)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六)支持企业实施减碳发展。(七)支持近零碳排放项目建设。(八)促进生态环境技术发展。(九)实施工业园区“绿岛”行动。(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十一)提升全民生态环境教育能力。(十二)营造良好环境守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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