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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促进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分类:华南地区 广东 政策中心 329 0

深圳市促进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自5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措施重点支持建筑安全、施工安全、火灾等灾害监测预警产品,消防无人机、应急通讯与指挥等应急救援处置装备,安全应急服务等安全应急领域;高效电机与变频器、半导体照明、先进制冷、建筑节能、综合能源服务等节能领域;可吸入颗粒物、臭氧、底泥、固废、土壤重金属等污染防治技术装备,废弃物处理处置设备、环境服务等环保领域;动力电池回收、建筑废弃物再生、生物质废弃物循环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企业碳管理、产品碳足迹、项目碳认证咨询等碳管理服务领域

标签:低碳其他颗粒物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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