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到 2023 年底,制定重点行业 VOCs 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完成第一批 VOCs 综合治理企业“一企一方案”编制及技术评估论证,完成当年减排任务,有效提升港区 VOCs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到2024年底,VOCs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完成省级清新园区创建;到2025年,持续巩固治理成果,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明显减少,臭氧浓度实现稳定并达到二级标准。
新闻中心
到 2023 年底,制定重点行业 VOCs 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完成第一批 VOCs 综合治理企业“一企一方案”编制及技术评估论证,完成当年减排任务,有效提升港区 VOCs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到2024年底,VOCs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完成省级清新园区创建;到2025年,持续巩固治理成果,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明显减少,臭氧浓度实现稳定并达到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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