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成果与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关键五年。
成果
过去的一年——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实现新突破。全省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污染防治升级加力、效果明显。邢台、邯郸、石家庄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后十”,全省PM2.5平均浓度3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创“十三五”以来最高改善幅度。全省优良天数269天,同比增加15天,优良天数占比达到七成以上。
2021年12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如下:
全省 11 个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是:张家口(2.46)、秦皇岛(3.80)、承德(3.81)、唐山(4.42)、廊坊(4.49)、石家庄(4.52)、邢台(4.80)、保定(4.86)、沧州(4.89)、邯郸(4.91)、衡水(4.97);
全省 11 个设区市 PM2.5平均浓度排名按 PM2.5平均浓度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是:张家口(19)、秦皇岛(33)、承德(36)、廊坊(42)、唐山(43)、石家庄(47)、保定(50)、邢台(52)、沧州(55)、邯郸(59)、衡水(61)。
目标
到2025年还有四年,在“十四五”时期,河北省将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25年,计划达到如下目标:
- 重点城市稳定退出全国后十位
-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 地级城市5浓度确保降至37微克/立方米,力争降至35微克/立方米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确保达到75%,力争达到80%
- 全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比率控制在9%以内
- 生产(进口)的主要车(机)型系族年度抽检率达到80%以上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以上
- 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全部电力装机比重达到60%左右
- 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集疏港绿色运输方式占比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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