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废园区”(化工园区)建设工作方案(试行) 2023/05/08 分类:华东地区 政策中心 江苏 658 0 江苏省“无废园区”(化工园区)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3〕109号-附件 到2025年,园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有效降低,收集、贮存、运输体系更加完善,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危险废物在园区内处置消纳率明显提高,最大限度做到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不出园区。 标签:危废固废 上一篇: 湖州市关于加快推进水泥粉磨行业整治提升的指导意见 下一篇: 福建省关于推动陶瓷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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