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全市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 93.3%,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 30.9 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年均值不高于 49.4 微克/立方米,稳定消除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各县、区、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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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全市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 93.3%,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 30.9 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年均值不高于 49.4 微克/立方米,稳定消除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各县、区、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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