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量逐步加大,紧随而来的建筑扬尘污染也成为困扰的一大问题,更是成为城市空气主要污染源之一。为持续有效防治扬尘污染,切实有效保护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成果,明年1月起,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拟正式施行,全面提升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水平。
鉴于,扬尘污染防治在各行业、领域之间存在重叠,涉及的行政管理部门较多。为了精细化解决扬尘污染问题,实行扬尘监测,条例明确要求:
①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扬尘在线监控设施,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并与本市扬尘治理综合管理系统联网,实现数据实时传输。
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关闭、遮挡、移动、拆除、闲置扬尘在线监控设施,不得篡改、伪造监控数据。
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扬尘在线监控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的;
- 未按照规定与本市扬尘治理综合管理系统联网并实现数据实时传输的;
- 损毁或者擅自关闭、遮挡、移动、拆除、闲置扬尘在线监控设施的;
- 篡改、伪造监控数据的。
扬尘在线监控设施主要应用于工地扬尘、企业颗粒物、港口船舶、矿山煤场、钢铁厂等环境下的新型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此类设备可采用激光散射法原理或β射线法原理,以泵吸式进气方式进行采样,保证气路流量稳定,从而实现颗粒物浓度精准数据测量,为建筑工地扬尘质量的监、管、治一体化综合分析提供数据依据,通过大数据手段助力扬尘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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