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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分类:华北地区 政策中心 河北 391 0

廊坊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指以垃圾、污水、厕所与粪污、村容村貌等治理为主要内容,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等活动。

标签:垃圾治理废水治理环境质量生活垃圾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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