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空气质量方面,2024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9%,PM2.5浓度不高于27.2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各市空气质量目标指标见附件。
在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2024年,全区NOX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不少于1.152万吨,VOCs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不少于0.696万吨。到2025年,全区NOX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不少于1.44万吨,VOCs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不少于0.8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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