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十四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到 2025 年,全州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 2020 年下降 13%,力争完成14.5%的激励目标,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 1130 吨、160 吨、2100吨、390 吨以上。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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