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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

分类:华北地区 山西 政策中心 498 0

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

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在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行政区域,用煤项目新增煤炭消费量,需通过其他途径等量或超量减少煤炭消费,实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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