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实施办法(试行)》

分类:华北地区 山西 政策中心 419 0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指出: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绿色发展、问题导向、分类监督、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实现一条红线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标签: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红线 上一篇: 下一篇:

您好!请登录

点击取消回复
    展开更多
    在线咨询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