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3年大气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主要目标:PM2.5 年均浓度不高于 42.2 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例不高于 1.6%,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 69.3%。力争设区市全部退出全国 168 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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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主要目标:PM2.5 年均浓度不高于 42.2 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例不高于 1.6%,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 69.3%。力争设区市全部退出全国 168 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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