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围绕“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总体要求,力争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汛期水质恶化现象得到改善,水资源节约和再生水循环利用水平明显提升,重点河湖水生态功能初步得到恢复。
全市“十四五”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步提升至46.2%(引江济淮工程通水后,优良比例提升至61.5%),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水功能区、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持稳定达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进一步巩固,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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