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3年9月)》的公告
《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2023年9月)》名录(2023年9月)
《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2023年9月)》移出清单(2023年9月)
列入《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年月)》的地块,应依法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对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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