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以科学评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健全体系、提升能力为工作原则。2024年,完成我市新污染物的调查工作,并建立新污染物产生单位清单。到2025年,根据国家、省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时建立并动态调整发布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全市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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