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深入推进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川渝地区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材料〔2023〕183号)要求,结合我省水泥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新闻中心
为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深入推进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川渝地区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材料〔2023〕183号)要求,结合我省水泥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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