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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分类:华中地区 政策中心 湖北 438 0

咸宁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到 2025 年,完成国家、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及环境风险评估,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完成一批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配合省动态补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全面掌握全市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基本信息,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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