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方案》提出,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5%,重污染天数比例低于0.8%,力争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0%以上,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丹江口水库陶岔取水口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南阳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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