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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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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实施范围包括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推动现有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取得明显进展,50%左右的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左右水泥熟料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标签:VOCs监测无组织监测水泥环境监测颗粒物监测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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