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入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持续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
2024年,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保持II类标准;27个省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优良率达到96.3%,纳入全市水环境质量评级的市控及以上4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达到93.18%以上;18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024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及以上,PM2.5年平均浓度不高于33.7μg/m3,优良天比例达到92.9%以上,重污染天气控制在2天以内。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完成上级下达目标。
三、土壤污染工作目标
2024年,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保持稳定。新增170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治理管控,农村环境整治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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