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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汾市“冬季行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分类:华北地区 山西 政策中心 234 0

关于印发《临汾市“冬季行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全力开展秋冬防攻坚行动,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我市的2023-2024年秋冬防PM2.5浓度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指标任务,其中,2023年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保持在去年同期水平。
并提到,加快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2024年2月29日前,推动生态环境领域12项工程任务开工,其中,5项完工。同时,完成临汾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工艺完善工程、襄汾县污水处理厂工艺完善工程、安泽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城工业园区(一期)污水处理厂项目和永和县污水处理厂工艺完善工程等4项省级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冬季行动”期间,全市9个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不低于77.8%,水质综合指数同比改善。

标签:pm2.5颗粒物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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