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本预案适用于保定市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时,需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开展的应急响应工作。因细颗粒物(PM.;)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0:)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0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可视情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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