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实施方案(试行)》
结合《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中对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的工作基础,按照佛山市“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活动,并予以评估发布,加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宣传引领示范作用。通过“无废城市细胞”带动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新闻中心
结合《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中对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的工作基础,按照佛山市“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活动,并予以评估发布,加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宣传引领示范作用。通过“无废城市细胞”带动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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