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丽水市生态环境从重、从轻与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

分类:华东地区 政策中心 浙江 528 0

丽水市生态环境从重、从轻与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

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使用普通程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时,在适用《规定》“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以下简称“裁量表”)后,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从重、从轻与减轻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实施意见。

标签:其他处罚措施生态环境 上一篇: 下一篇:

您好!请登录

点击取消回复
    展开更多
    在线咨询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