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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分类:华中地区 政策中心 河南 439 0

三门峡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 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争取低于 38 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争取达到 76%,重污染天数比率力争控制在 0.5%以下;地表水国省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100%,劣 V 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卢氏县水源地安全保障区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三门峡建设取得新成效。

标签:空气质量颗粒物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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