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空气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低于4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低于8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8.5%(不少于251天),臭氧超标天数不超过50天。2024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低于42.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额粒物(PM10)年均浓度低于7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不少于263天),臭氧超标天数不超过45天。
新闻中心
空气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低于4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低于8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8.5%(不少于251天),臭氧超标天数不超过50天。2024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低于42.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额粒物(PM10)年均浓度低于7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不少于263天),臭氧超标天数不超过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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