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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节能降碳增效实施方案》

分类:华东地区 政策中心 江苏 454 0

《海安市节能降碳增效实施方案》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钢铁(炼钢、炼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采取强有力施,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按照国家、省、南通市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2023年,推动存量“两高”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责任分工:发改委、行政审批局牵头,生态环境局、科技局等部门配合,各区镇具体落实。)

标签:低碳碳排放碳达峰节能降碳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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