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基贷”工作实施方案》
环基贷”支持在江苏省内建设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相关项目应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提升计划(2023-2025)》要求,纳入年度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十四五”期间重点支持: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2.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农田退水与地表径流净化工程、畜禽养殖场污水和废弃物处理工程以及水产养殖场污水和废弃物处理工程。
3.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管网建设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
4.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和工业废水管网建设。
5.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工程:垃圾焚烧设施建设、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以及国家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三大类。
6.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贮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工程:危险废物收贮处置利用设施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贮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工业污泥处置利用设施建设以及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7.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河湖缓冲带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生态岛”试验区建设、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建设、美丽河湖建设、“美丽海湾”建设以及其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8.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工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重点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以及信息化能力建设。
9.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工程:环境应急能力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10.其他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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