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项目补助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3年6月底前,全省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并网达到深度调峰负荷(根据机组并网调度协议)或并网2小时后,机组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2025年底前,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自并网运行、至解列前,机组全负荷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其他类型机组达到机组深度调峰能力相应负荷后,实现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
上一篇: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长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下一篇: 《仙桃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您好!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