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川县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2023/06/30 分类:政策中心 甘肃 西北地区 479 0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川县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要,实施土地成片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拟建设张家川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 标签:污水 上一篇: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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