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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分类:华东地区 政策中心 江苏 433 0

《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源头减量及其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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