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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分类:华北地区 天津 政策中心 617 0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按照国家要求,重污染天气期间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的减排量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总量的10%、20%和30%以上,削减污染峰值,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标签:NOXSO2监测VOCVOCs空气重污染天气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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