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2023/11/22 分类:内蒙古 华北地区 政策中心 768 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明确有限人为活动类型;规范有限人为活动管控;规范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加强临时用地管理;严格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 标签:大气污染大气环境监测水质环境污染环境监测 上一篇: 西安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3—2030年) 下一篇: 陕西省低碳近零碳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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